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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新职能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12-17 13:53:37

阅读:394

按照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设立了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迁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迁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负责原迁安市质监局的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职能,工商局的食品流通监管职能、原食药监局的餐饮服务监管职能,覆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全链条。

为保障新的机构有序、高效运转,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该局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了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科室,对综合科室的职能进行了整合,采取了竞争上岗的方式,配齐配强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新的机构除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综合科室外,共有9个科室和13个市场监管分局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及相关工作,具体是: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督查科。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食品突发事件等。

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餐饮消费监督管理科。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环节、医疗器械的监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承担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对药品突发不良事件的风险评估和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药品召回,负责辖区内药品流通使用环节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药品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12331举报申诉中心),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负责受理并组织相关部门查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督办反馈结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发生了变化,除全省统一举报电话12331外,本市电话由原来的7617581变为现在的76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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