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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2015年海绵城市道路给排水工程祺光大街(阜安大路—燕山大路)工程招标公告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1-13 10:05:37

阅读:2751

招标公告

迁安市2015年海绵城市道路给排水工程祺光大街(阜安大路—燕山大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2015年海绵城市道路给排水工程祺光大街(阜安大路—燕山大路)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5]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安大路—燕山大路

2.2建设规模:机动车道、路缘石、雨水、污水、人行道,绿化带土方平至设计标高

2.3合同估算价:约1260万元

2.4工期:定额工期184日历天,招标工期18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机动车道面积30749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0041平方米,路缘石6068米,雨水、污水管2144米,雨水、污水井(口)95座、原路基路面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18日至20161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拟委派项目经理姓名须列在进冀备案证上的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18日至20161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迁安锦江饭店420房间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22930分,地点为迁安锦江饭店一号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华 

地址: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邮编:064400

联系人:张晋平             电话:0315-7639248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理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林         

地址:唐山路北区学院路东侧紫微星会馆综合大厦1单元602    

邮编:064400             联系人:吕路超  

电话:13456390136           传真:

电子邮箱:2497775025@qq.com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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