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驾车与教练车相撞致车上一学员死亡
原创 · 编辑:张海燕 2017-02-20 17:25:57
阅读:1054迁安信息港消息:随着私家车的增多,考取驾照就成了每位市民的必修课。但学车途中往往会发生一些危险事件。近日,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因交通肇事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据悉,2016年5月29日16时30分,在迁安市新三抚线王古庄村南,李某某驾驶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轿车(车上乘坐随车教练彭某某、学员宫某某、王某某)相撞,致宫某某因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彭某某急性闭合颅脑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张某某右肱骨中段粉碎骨折,王某某胸腰背部、左肩、右小腿、左下眼睑软组织挫伤。经迁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彭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经迁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彭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