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诈骗金额487000元 市民请加强防骗意识!
原创 · 编辑:李娜 2017-03-23 16: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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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信息港消息:2012年至2016年4年时间内,迁安籍历某以合伙入股做生意、低价买房等手段骗取不明真相的受害人共计487000元。目前此案已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历某为迁安人,从2012年1月开始,他以给张某儿子找工作为由,多次骗取张某钱财,共计130000元,尝到甜头的历某并未就此收手,在2012年10月22日,以合伙入股做生意为由骗取李某180000元;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历某以能低价给武某买燕钢小区楼房为由,多次骗取武某195000元;2016年1月22日,历某以给铁厂办环保手续需要用钱为名,用假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给李某,骗取李某20000元。历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487000元。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已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向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历某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宣判。
在此,小编想借此案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加强防骗意识,涉及到金钱往来时,务必保持冷静、清醒,切勿上当被骗;也警示那些企图通过诈骗钱财发财致富的犯罪嫌疑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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