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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公安局关于清除取缔日租房的公告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7-09-12 17:18:16

阅读:3736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迁安市公安局下发《关于清除取缔日租房的公告》,将对全市范围内违法经营的日租房予以取缔,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

迁安市公安局

关于清除取缔日租房的公告

凡是具备一定规模,提供房间或者床铺留宿,以接待短期住宿为主(主要以日租或一个月以下方式结算住宿费用),以旅业式经营但不具备旅馆业经营条件的各类“出租屋”均应当纳入本公告所指日租房范围。具体类别如下:

1、公寓式住宿;

2、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不具备旅馆业开业标准的“家庭公寓”、“出租屋”;

3、一人或几人承包、租赁整栋楼中部分楼层或部分房间用于经营,以日租或一个月以下方式结算费用的“出租屋”。

4、其他符合日租房性质的接待经营场所。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市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日租房,但绝大多数都是处于地下状态,属于无证经营,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河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应予取缔,对违法经营者予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经营日租房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0315—7639775。

迁安市公安局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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