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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行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积极为消费者追回1000元订金

原创 · 编辑:李贺娟 2018-09-28 15:56:59

阅读:4080

        9月22日-24日,商家开展的车展活动在会展中心展开,一片热闹的景象中,也产生了一些消费纠纷。市民任女士在车展上看中了一款车,并交了1000元订金,之后由于一些原因决定不购买了,但是索要订金遭拒。无奈下,任女士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分局工作人员刘向伟迅速处理,积极行动,帮任女士追回订金。

        据任女士讲述,24日她爱人在车展上看中一款车,并交了1000元订金,但是后来听闻选中的车油耗大,因此决定不再购买,于是任女士和爱人于25日找商家退还1000元订金,但是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任女士在朋友的建议下,拨打了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投诉电话。

        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工作人员刘向伟了解情况后,于当日下午即赶到商家,积极与商家沟通,最终,商家答应退还任女士1000元订金。

        在日常消费中,我们常遇到类似事情,在此希望消费者知晓:从法律关系上说,认筹金、订金、诚意金等是为了证明消费者的意向、诚意,事后消费者不想购买商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退回,如果成交,则可以折抵购商品价款。而定金,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是一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的双刃剑,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交纳各类诸如诚意金、订金、定金时,一定要谨慎,并视具体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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