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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盯紧你的娃!学校周边超市销售电子烟

原创 · 编辑:李娜 2018-11-25 17:02:02

阅读:3870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出于对青少年的保护,我国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然而最近,有家长反映,部分学校附近的超市、商店偷偷向学生出售一种“电子烟”。近日,迁安某实小的一位学生家长联系到迁安信息港,就目前孩子出现的一些情况表达了内心的愤怒和担忧,究竟怎么回事呢?

        10岁儿子偷偷拿钱购买电子烟

        据家长宁女士讲述,她的儿子今年不到10岁,昨天无意间发现孩子在偷偷地抽烟,当面询问时,孩子很慌乱,当得知孩子是偷偷拿了家里存钱罐的钱,到学校周边的超市购买了电子烟,并在老师、家长的视线外吸电子烟时,宁女士很愤怒,也对孩子充满了担忧。“一个不到10岁的孩子,自己偷钱买烟,可以看出这种电子烟对孩子有多大的诱惑力”,宁女士说,孩子偷钱买烟的做法确实不对,但是对于尚无是非观念的孩子来说,外部的环境是否对孩子的影响会更大一些呢?学校门口竟然在销售这种电子烟,这不是在诱导孩子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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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宁女士的儿子是花费了5元在三实小附近的超市购买的电子烟。除此之外,宁女士曾发现孩子携带长10公分的铁剑,孩子表示是在学校门口的商店购买的,“孩子们之间一旦发生矛盾,一旦被铁剑所伤,后果真的无法设想”。

        宁女士说,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未来,也是中国的未来,希望商家能有基本的社会责任感,不能为了赚钱而再去销售这些电子烟。

        明文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今年8月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共同发文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尼古丁属于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

        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的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电子烟入侵校园,已发生在迁安。在此,小编希望教育部门与工商部门应该明察暗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同时也要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相应的诚信经营机制,加大惩戒力度,促使商家不敢触碰道德与法律的底线。电子烟,给学生带来的危害绝不亚于真正的香烟!请家长盯紧自己的孩子!希望有关部门给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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