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 资讯 > 正文 @迁安房屋出租人 市公安局告知书来了! 原创 · 编辑: 2020-02-06 10:14:16 阅读:8760 迁安市公安局告知书 各出租房屋出租人: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出租人是出租房屋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请立即核对承租人是否经过房屋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登记。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或者不确定,请立即向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报告。 2、出租人立即通知未返回迁安的承租人,尽量延缓返回时间。对已经返回进入出租房屋居住的,出租人必须搞清来自哪里、到过哪里是否有接触史,掌握同行人员、来迁方式、身体状况,第一时间报告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并协助做好防控隔离措施。 3、出租人要积极配合属地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落实防疫措施,加强对承租人的防疫宣传和教育。发现在迁安居住的承租人有发热等症状的,要立即报告村(居)委会或派出所。 4、不按以上要求执行,由此产生防疫后果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出租人的法律责任。 5、公安机关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不如实登记、不如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二0二0年二月四日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评论 更多评论 相关推荐 好消息!2022年12月27日是星期二 · · 2022-12-27 09:08:29 社会 1932阅读 · 0评论 4444444 · 4 · 2022-10-21 16:25:43 社会 1284阅读 · 0评论 1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超长文章标题 · 测试 · 2023-01-13 14:59:18 社会 1119阅读 · 0评论 奥德赛 · 1 · 2022-10-21 16:06:45 社会 1020阅读 · 0评论 热门新闻 广告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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