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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部分企业可免收3个月房租!我市制定发布多条疫情防控惠企政策

原创 · 编辑: 2020-03-18 11:51:29

阅读:5343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强化医疗物资供应保障,强化生活必需品供应,优先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共度难关,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金融政策。我局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等有关文件政策,联合市发改、工信、人行迁安支行和审计局转发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冀财金【2020】8号),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基础上,财政部门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二、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支持力度。鼓励我市既有应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对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的奖补额度由5%提高到20%。对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总投资从1000万元降低到100万元,奖补额度从投资额的5%提高到50%,通过采用后补助奖励方式,专项支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扩能改造。
三、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联合人社部门落实个人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申请展期还款的,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财政部门给予担保费降费补助。
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由25%降至2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达到15%降至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给予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入驻企业创新空间载体的中小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房租、物业费(以签订租赁协议及实际发生票据为准)总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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