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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液化气销售价格调整开始实行备案制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0 22:26:58

阅读:1806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国内石油及其制品价格大幅上扬,并在高价位持续徘徊,为促进石油及其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居民正常用气,规范液化气经销企业经营行为,市物价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实施意见,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液化气销售价格调整实行备案制度。
  备案制即所有液化气经营企业在调价前要将企业成本及运行情况向市物价局申报,经市物价局审核备案后执行。当液化气价格出现剧烈变动、影响全市市场稳定时,由市物价局启动临时干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临时最高限价。备案制自今年10月20日起执行。 编辑: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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