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17:34
阅读:1256为贯彻国家有关精神,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目前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照所购住房价款的7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单职工贷款额度按照所购住房价款的5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同时办理“以贷还贷”业务,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银行住房贷款。另外,在贷款要件上,取消了单位担保可扣发工资承诺,在确定贷款额度上与偿还能力有关,与公积金余额无关。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4.05%;五年以上年利率4.59%。较银行住房贷款利率有明显的优势,可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贷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购房能力,满足大多数普通购房者的需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也将有利于刺激购房消费,同时促进我市住房建设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 曹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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