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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传染病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惠民政策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04-26 11:33:16

阅读:1743

        为有效缓解农村贫困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方便贫困群众看病就医,市卫计局等五部门出台了《迁安市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人群率先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惠民政策。

        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证件)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并与该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出院时只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极大地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看病负担。

        为了保障“先诊疗后付费”有效实施,市传染病医院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严格出入院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自2018年2月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惠民政策,截至目前,已有2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享受到了传染病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惠民政策后带来的实惠。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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