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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涉及多起电动车事故!

转载 · 编辑: 2019-11-29 14:53:04

阅读:8142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随着我市城市道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急剧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愈加严峻,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大货车超载、小客车超速、超员,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超标两轮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自行车、行人横过马路不遵守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栏杆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因此,造成了多起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1、2019年9月1日,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祺光路民祥小区西路口与一辆由北向东转弯的超标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此事故中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因无证驾驶,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2、2019年9月24日,一重型货车沿祺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殷官营红绿灯南600米处掉头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两轮电动摩托车(车上乘坐两儿童)相撞,造成两轮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及一名乘坐的儿童受伤,一名乘坐的儿童当场死亡。此事故中,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因准驾不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3、2019年11月2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杨柏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朱庄子路口处时与由北向东变道左转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此事故中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因驾驶报废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变更车道未保证安全,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以上只是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几起较为典型的事故案例。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所有死亡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的比重接近40%,血淋淋的事实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近期以来、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悲痛和创伤。对此,迁安交警加大打击力度,已查获多起酒驾行为“4.7”、“5.1”、“10.31”、“11.9”等多起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被侦破,肇事逃逸嫌疑人被依法拘留。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守交通法规,驾驶非机动车不逆行,不抢行、不猛拐、不停车越线、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灯、不要斜穿马路、不跨越隔离护栏。

二、按照要求,驾驶车身质量达55公斤以上、行驶速度达25公里每小时以上的两轮电动车,要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佩戴安全头盔、不违法载人并有序停放。

三、驾驶机动车坚决做到不饮酒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开带病车上路,规范行车;驾驶大货车不超载、不走禁行道路。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坚决做到有序停放。目前,在学校周边道路,因上下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的随意停放,时常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接下来,公安交管部门将严厉打击。

五、积极做好亲友、子女的宣传工作,经常叮嘱他们做到外出守法规,上路不违法,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2、110或7622222”。

迁安交警真诚地希望全体市民全力支持、密切配合我们交通管理工作,为共同打造“魅力水城、绿色迁安”而努力!

祝市民朋友们一路平安、一生平安!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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